針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蔓延勢頭,自然資源部、農業農村部31日明確提出“八不準”“一不得”,堵疏結合,確保耕地紅線及農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。
自然資源部、農業農村部聯合發布的《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“八不準”的通知》中規定的“八不準”包括: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,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,不準買賣、流轉耕地違法建房,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,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,不準違反“一戶一宅”規定占用耕地建房,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,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。
國家自然資源專職副總督察陳塵肇說,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歷時較長,面廣量多,正從局部地區向全國范圍、從普通房屋向樓房別墅、從農民自住向非法出售、從單家獨戶向有組織實施蔓延。相關法律制度成了“擺設”“稻草人”,有關部門監管不力、執法不嚴甚至聽之任之、置若罔聞,觸碰耕地保護紅線,威脅國家糧食安全。當務之急是立行立改,堅決止住增量。通知下發后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為要“零容忍”,該拆除的拆除,該沒收的沒收,該復耕的限期復耕,該追究責任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。
陳塵肇說,農村亂占耕地建村民住宅,也有不少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情形。兩部門下發《關于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》,將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在年度全國土地利用計劃中單列安排,原則上不低于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的5%,專項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。通知強調充分尊重農民意愿,不提倡、不鼓勵在城市和集鎮規劃區外拆并村莊、建設大規模農民集中居住區,不得強制農民搬遷和上樓居住。
農業農村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司長張天佐說,兩部門聯合下發《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“八不準”的通知》《關于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》,就是要從堵和疏兩個方面,采取有力有效措施,堅決遏制新增違法違規問題;同時切實保障農村村民建住宅合理用地需求。從規劃和計劃指標落實到農民建房申請審批和監管,我國農村宅基地管理完整的制度體系正在形成。